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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避商业分割:疫情的经验教训

解决企业主纠纷的最佳实践

Stephen L. Brodsky,合伙人 | Mazzola Lindstrom LLP

由于新冠疫情对整体商业环境带来的严重影响,很多私人企业的企业主之间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可调和的严重分歧,最终不得不选择分道扬镳。

本文讨论了新冠疫情对私营公司的影响,以及它如何不可避免地导致企业主之间产生冲突。诚然,新冠疫情也清楚表明了一个事实:商业“分割”有时可能是解决争议的唯一选择。但对于企业主而言,结束多年来合作发展的企业并非易事。通过这次前所未有的公共危机,我们也在这方面学到了很多经验教训。

疫情影响

疫情造就了严峻的市场环境,对几乎所有私营企业造成了影响,只是形式不同。

需求减少

由于消费者支出减少或国家的卫生和安全规定,市场对很多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急剧下降。无论何种原因,消费者开始减少购买企业销售的产品。面对这样的大环境,企业主必须制定短期和长期的调整措施。是否应该降低价格?是否应该改变商业模式?他们是否有能力这样做?

供应链中断

供应延误、中断和短缺问题日益严重,导致成本上升甚至是材料短缺。企业主必须决定如何应对。是否应该将增加的成本转嫁给客户?还是为保持商誉将成本进行内部消化?但他们是否有能力承担这些成本?

就业问题

就业问题层出不穷,其中一个便是营业收入降低情况下的固定劳动力成本。企业主必须决定是全面减薪还是选择性裁员。但在执行这些削减成本的措施时,关于哪些员工应该裁掉,哪些岗位应该降薪,企业主之间可能会产生分歧。此外,虽然有些企业能够进行远程工作,但仍有很多企业的运营主要依赖实体场所。如何应对?

不履行合同

许多公司都面临自身或交易对手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这时候必须做出各种重要决定,其中很多决定可能还涉及义务问题。取消未完成的采购订单?如果不履行合同是唯一的方法,是应该进行重新谈判还是直接违约?

固定成本

虽然经济状况不佳,但所有公司仍然要支付固定成本(抵押贷款、租金、水电费和保险费等)。

公司必须决定需要继续支付哪些费用。也许对某些企业而言,违约是更优的选择,甚至是唯一的选择。如何做出决定,这是一个大问题。

流动性和融资

企业主还需要做出与现金和融资有关的决定。疫情可能导致融资协议违约,或出现对其不利的重大变化。是否可以重组债务?如果可以,企业主能否接受新的义务规定?

企业主出现纠纷的可能性增加

面对这些挑战,企业主必须做出艰难的、甚至是对企业“性命攸关”的决定。但在决策过程中,每位企业主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权衡法律、运营和实际情况,因此难免会产生合理和善意的分歧。

例如某位企业主可能希望力保销售额,但其他企业主更关注成本。有些企业主可能支持针对性裁员,但其他企业主却更支持对所有员工进行统一减薪。

在公司的股东、运营或合伙协议中,可能会要求在做出某些决定之前,必须获得所有企业主的一致同意。当然,一致同意或绝对多数条款是很常见的规定。在正常业务过程之外,企业主在进行“重大决策”时通常都要遵守这些规定。但这些规定是否适用于当前的情况?它们是否会导致企业陷入困境?

每个企业主的生活情况和个人财务状况不同,这也是导致纠纷的原因。这可以理解。如果企业主已获得大量收益,可能不希望其他人分享自己的成果;但未能获益的企业主,可能会希望进行资源分配,支持其他削减成本的措施。

此外,人们对企业主的工作绩效或对企业贡献,可能也存在感知上或实际上的差异性,引发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个人问题(婚姻不和、家庭义务和医疗问题)对企业主产生的影响也各有不同,甚至会严重影响其绩效。

对于绩效不佳或待遇不公的问题,如果企业所有权协议中未充分规定应对方式,企业主之间的不和可能会不断累积,甚至会爆发出巨大纠纷,最终分道扬镳。

解决争议

直接讨论

理想情况下,如果所有企业主都希望持续运营,就应该设法解决彼此之间的分歧,这无疑也是成本最低的方法。但想要达成最佳解决效果,当事人必须保持信任和开放的心态,彼此妥协。

重新谈判

如果企业主之间未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能就需要进行重新谈判。

调解员引导进行讨论

如果直接谈判未见成效或不可行,可以考虑让调解员或其他指定专业人员参与其中。如下所述,在企业主协议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如果对调解员引导进行讨论规定一个固定时长,可能对争议解决带来有益的影响。

起草企业主协议的最佳实践

对于所有类型性质的私人公司(例如股份公司、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普遍适用性的一项最佳实践是:共同起草一份清晰且全面的书面协议,详细规定各企业主的权利和责任。

这项协议应该涉及合作的所有方面,包括:

• 如何制定公司决策(例如,多数、绝对多数和一致同意的方式适合哪些类型的问题);

• 管理人员、合伙人和经理的职责和角色分工(不仅包括每个人的工作范围,还包括决策制定标准);

• 股份或成员权益的出售或转让时间和方式(例如,自愿处置、优先购买权以及企业主丧失行为能力或身故);

• 具体触发事件(例如,企业主违反信托义务、合同义务或其他“不良行为”)的非自愿自动回售条款;

• 股份或权益的估值程序(例如,是否聘请独立估值公司);

• 利润和其他分派的分配时间和方式;

• 限制性契约(包括保密协议、禁止招揽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以及

• 争议解决条款(通常包括仲裁,也可指定仲裁庭并将其程序纳入条款)。

如前所述,该协议应详细阐述公司制定决策的方式。例如,可以允许通过多数票“通过正常流程”做出决定,或者授权拥有相关酌情处理权的管理人员或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此外,还应该规定哪些“重大决定”需要采取绝对多数、甚至是一致同意的方式进行。最佳实践是:在协议中对此类重要决定做出详细定义。例如:

• 雇用或解雇主要管理人员和雇员;

• 履行具体类型或超过某个金额的合同;

• 需要采取非正常业务过程的行动;以及

• 其他需要超过多数票的重要事项。

争议解决

毫无疑问,面对新冠疫情和随之而来的金融动荡局面,企业和企业主们必须做出超出正常业务运营范畴的重大决策。如果企业主协议中包括一致同意规则,企业主可以在经全体同意的情况下采取行动。但这样做很可能陷入难以调和的僵局。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企业主协议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将对其有所帮助。

企业主应考虑在其协议中加入不具约束力的谈判和/或调解条款。该条款要求企业主诉诸仲裁之前,应在专业调解人的协助下,进行固定时长的谈判或调解。在诉诸仲裁或其他裁决程序之前,应以真诚且有意义的方式尝试达成共识。

谈判解决始终优于“零和博弈”(当事人有得有失),而且成本肯定更低。

结论

在新冠疫情和金融风暴期间,企业需要针对大环境做出重大决策。有些企业主别无他法,只能选择退出和终止业务,但对于那些熬过难关坚持下来的企业而言,却可能会迎来更好的发展机会。从此次疫情中吸取的教训,对私营企业而言是一个很好的启示,可以帮助他们在未来更好地应对疫情变化,或其他可能导致业务中断的重大问题。

本文由美国律师协会发表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