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 中文

秘鲁公司在纽约州受属人管辖权所管辖

Stephen L. Brodsky, 合伙人 | Mazzola Lindstrom LLP

外国公司——注意纽约州长臂管辖法规的管辖!您与纽约州的各种业务往来可能会受纽约州的司法管辖。纽约州联邦法院上个月就 Albright 诉 Daily Harvest 公司 (2023 U.S. Dist. LEXIS 15178)(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 2023 年 8 月 25 日)作出裁决,对外国公司起到了警示作用。许多事实都足以充分证明业务往来目的。

Albright 案中,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认为,一批面粉足以说明秘鲁公司应受属人管辖权所管辖。虽然该案件为人身伤害诉讼,但该案所涉及的法则广泛适用于所有企业案件及商业案件。属人管辖权甚至可能基于与美国管辖范围的有限业务往来而产生。关键在于与所涉州业务往来具有目的性。

在该案中,引发人身伤害诉讼的成品中使用了被告公司的面粉。许多事实无可争议。被告知道其面粉将用于下游产品。被告还承认其通过纽约州的公司将面粉进口到美国。但被告声称由于其没有理由相信自身产品将出售给纽约州的消费者,因此其不应受纽约州属人管辖权的管辖。被告的主要辩护理由是:被告是与科罗拉多州的一家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不认可被告的理由,并认为被告公司受纽约州的司法管辖。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应用了纽约州的长臂管辖法规。该法规与许多州管辖法规一样,对“在本州内从事任何业务”或“在本州任何地方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非本地人或组织具有管辖权(《纽约州民事执行法与规则》第 302(a)(1) 款)。根据分销链和合同文件,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认为被告与纽约州业务往来密切程度已达受纽约州管辖的条件。

Albright 案为在美国开展业务的国际公司敲响了警钟。基于多种因素,您在美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可能会受到许多州的管辖。记住,您的分销链和合同(甚至是您的代理商与其他方之间的合同)可能就足以证明存在业务往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