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 中文

美国残疾人法案(ADA)与性别焦虑症

作者:Ruofei Xiang | Mazzola Lindstrom LLP

美国残疾人法案(ADA)禁止歧视残疾人。残疾的定义包括“严重限制个人一项或多项生活行为的身体或精神障碍”。去年,美国第四巡回上诉法院在一起无判决先例的案件——Williams诉Kincaid一案中裁定,性别焦虑症患者可受ADA保护。

性别焦虑症表现为个人因其性特征——生殖器、面部毛发、嗓音或其他身体特征——而出现临床上显著的痛苦。性别焦虑症通常发生在个人的性别特征与其性别认同不一致时。

Williams一案涉及了一位出生性别为男性而性别认同为女性的跨性别囚犯。入狱前,Williams因性别焦虑症接受了长达15年的激素治疗;马里兰州为她发放的驾照显示性别为女性。入狱后,她被分配到女犯监舍,并被发放了通常提供给女犯的囚服。然而,在初步医疗评估时,护士将她标注为“男性”,并将她重新分配至男犯监舍。这致使Williams受到监狱看守和囚犯的骚扰,也无法获取她的激素处方药,并在搜身时,尽管她要求由女性看守搜身,但执行搜身的却是一名男性。获释后,Williams起诉费尔法克斯县警长和其他监狱员工,指控其行为违反了ADA,并提出了其他诉由。

此案的核心在于ADA规定“非身体缺陷造成的性别认同障碍”不在残疾的定义范畴之内 § 12211(b) 。基于此规定,地区法院批准了被告的驳回动议。Williams对这一裁决提出了上诉。她声称(1):自己并未患有“性别认同障碍”,而是患有性别焦虑症;(2):即使性别焦虑症属于一种“性别认同障碍”,“也是由身体原因造成的。因此不在ADA保护所排除的范围之内”。

第四巡回上诉法院支持Williams的上诉请求,推翻了地区法院的裁决。法院解释,ADA对残疾的定义应作广义解读,而其除外情形应作狭义解读。法院认为,ADA对性别认同障碍和性别焦虑症进行了区分:“《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和世界跨性别健康专业协会(WPATH)标准所揭示的性别认同障碍和性别焦虑症之间的区别,足以支持 [Williams] 的主张、构成其信服力,即:性别焦虑症完全不属于§ 12211(b)所载明的性别认同障碍的除外情形。”(内部引用省略)。即使两者并非截然不同,Williams的性别焦虑症也属于ADA的保护范围,因为它是由身体缺陷造成的。

尽管此案不涉及雇佣关系,但第四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可能对雇主产生广泛的影响。经诊断患有性别焦虑症的员工可有权获得ADA的反歧视保护,包括享有与其病情相关的合理便利安排,如修改工作时间表、因医疗原因请假以及使用符合个人性别认同的洗手间。第四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仅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各州具有约束力,即马里兰州、北卡罗来纳州、南卡罗来纳州、弗吉尼亚州和西弗吉尼亚州。须注意的是,性别焦虑症并不是在所有地方都受ADA的保护。但第四巡回上诉法院管辖范围外的雇主应注意是否有类似的州或地方法律保护患有性别焦虑症的雇员。例如,《纽约州人权法》将性别焦虑症认定为残疾。

随着此类问题不断在我们的司法系统中涌现,雇主应确保自身了解最新的法律要求,并做好准备,评估患有性别焦虑症的雇员所需的便利安排。此类问题需谨慎处理,因此雇主应谨慎对待便利请求并不断了解相关信息, 也应持续积极主动地监督自身政策和实践,并为雇员提供定期培训,以确保合规。